全国大剿匪
| 全國大剿匪 反共救國戰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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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國共內戰及冷战的一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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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战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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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色互不統屬的武裝: 支持:西方集團 |
支持:東方集團 | ||||||
| 指挥官与领导者 | |||||||
| 無統一領導 | |||||||
第二次国共内战初期,中国共产党在攻占东北地区后,即于1945年9月开展針對共產黨控制區內反對中共的地方武裝的“剿匪”軍事行动。隨著國共戰爭中共產黨控制區逐漸擴大,更多的針對反共武裝游擊活動的軍事行動進一步展開。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于1950年开始集中兵力发起,消灭反对新政权武装的全国性军事行动,是为第二次国共内战的延续,並於1953年12月结束[1]。
从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角度,这一系列軍事行動称为全国大剿匪[2]: 91 、新中国大剿匪、新中国剿匪斗争[3]、建国初期剿匪斗争[4]: 50 。从中华民国或反共武装的角度又称为反共救国战争、反共抗俄战争或反共游击战争[5][6][7][8]。
除消灭中国长期存在的土匪外,它与同期开始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彻底消灭了中華民國政府在中国大陆的残余軍事力量(包括国军中的中央军、地方军),以及其他各种反对新政权的地方性武装。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对这一军事行动持肯定态度。军事行动肃清反对新政权的武装势力的同时,巩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稳定社会秩序[9]: 38–39 ,保障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运动的顺利进行[4]: 50 。
名稱
[编辑]苏联历史上就曾将反抗布尔什维克的武装暴动敌人称为“土匪”,如坦波夫起义中的农民武装。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中共、国民党也将反对国共农运的地主武装称为“土匪”。在国共内战中,国民党把中共称为“共匪”。
從中國共產黨的角度出發,當時反對中國共產黨的武裝,包括由各路中華民國國軍直接轉變為的游擊隊,地方性的反對中共的武裝,宗教性的會道門武裝,反對中共政策的農民武裝以及原本在地方上進行搶劫的土匪武裝均為“土匪”,因此中國共產黨一直將對其的軍事行動稱為“全國大剿匪”[2]: 91 、“新中國大剿匪”、“建國初期剿匪鬥爭”等[10]。
從後來退守到台灣的中華民國、以及親中華民國的勢力的角度,往往又將戰爭稱為“抗共”、“反共戰爭”、“反共救國戰爭”、“反共抗俄戰爭”或“反共游擊戰爭”[11][12][13]。在部分西方國家如英国(包括英屬香港)、美国的媒體、情報機構的報告中,往往稱爲“游擊活動”(Guerillas),部分軍事活動則被稱爲“反抗”(Revolt),如反對中共當局的稅制政策的農民武裝被稱爲“農民反抗”(Peasant Revolts)[14][15][16]。
作战双方
[编辑]“全国大剿匪”的作战双方,一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东北民主联军等武装(后为解放军),以及后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及其公安机关部队。在东北地区,占领满洲的苏联部队曾为中共部队提供协助、保护,也曾被反共武装攻击,此外与全国范围内的国共内战一样,苏联也为中共军、警提供了支持[17]。在中朝两国共产党的特殊关系下,和国共内战主战场一样,有一部分朝鲜共产党的军人参与东北乃至其他地区的解放军“剿匪”作战,并在朝鲜战争爆发后回国加入金日成的朝鲜人民军[18]。在新疆-蒙古边境追击乌斯满部队时,解放军得到蒙古人民共和国边防军一部的帮助协同作战[19]。另外在云南和越南边境,当时越南劳动党及越南人民军正在第一次印度支那戰爭与法越当局作战,并得到中共支持。中国共产党也与越南民主共和国当局进行合作作战[20]。
另一方则相当复杂。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写的相关专题著作,晚清、民国时期中国各地社会存在的土匪,即“地方上聚众抢劫、为害人民的武装匪徒”,“以打家劫舍、拦路抢劫、绑票勒索等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杀富济贫”,属于“经济性土匪”。但“全国大剿匪”所针对的绝大部分并非“经济性土匪”,而是国共内战爆发前后国民党当局为破坏中共的统治在各地收编加委的各种零散武装(包括满洲国、蒙疆或汪精卫政权);地方民团或地主、宗族武装;国民党残余部队和“散兵”;向中共投诚改编后又反叛中共当局的原国民党部队;国民党撤退某地有计划潜留的“游击骨干”;由国民党特务机关(包括蒋系中央或阎锡山晋系、新桂系自有特务机关)组建的各类反共“地下军”;反对中共新政权的会道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头人、宗教领袖(如藏传佛教、伊斯兰教);或是受台北当局或第三势力指派,从海空陆方式潜入大陆内地的武装特务。这些互不统属的各类武装,并非因经济原因而反对当局,而是在政治上反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即“政治土匪”[21]。
由於各地各路的反共武装的此种特点,其在动员与宣传时的口号也相当各异,往往直接攻击中国共产党新建立政权的共产主义政策,如“饿死不如战死”、「抗徵抗糧」、「保平安」、“反共救国”、「殺絕共黨,還我河山」、“赶走解放军,三年不交粮”、“保粮保枪保家乡”、“交粮不如买枪,饿死不如拼死”、“拚命保命、破产保产”、“抗粮自保”、“保粮、保命、保枪”“开仓济贫”、「破產保產,拚命保命」[22][23][24][25]等等。部分口号则有其地方特色,如穆斯林地区的“保教、保民、保命”、“保回保教”[26],广东、广西针对南下外来干部的「反北佬」[27][28]、云南地区针对外来干部的“滇人治滇”[23]、四川、贵州针对外来干部的“不受北方人统治,不让共产党进龙潭寺”,“打倒外来干部与外来人,四川人不打四川人! ”“专打北方人,不打本地人”、“反禁烟”、“反禁用银元”、“打穿军衣戴帽花的,不打穿便衣和不戴帽花(指向解放军投诚后被收编的国民党军)的”、「專打山東人(北方人、下江人、外省人)」等[24][29][30][31][22]。
中华民国政府撤退到台北后,继续通过特种作战的方式支持部分地区的反共武装活动,在广东地区,得到港英、澳葡当局的庇护和默许[28]。美国中情局也利用美军占领下的冲绳、塞班岛等基地,提供训练、情报,支持蔡文治等人的自由中国抵抗运动和第三势力,空投、登陆特战人员到沿海支持反共活动[32][33]。
此外,在当时第一次印度支那戰爭的背景下,部分云南边境反共武装与越南境内的反共武装结合,因此也得到法越当局的援助。由广东、广西撤退到越南境内的反共武装,得到法越当局的保护和情报支持。越南也成为部分特战人员返回中国大陆境内的投放基地[20][28]。而中共还指控朝鲜战争爆发前后,大韩民国和美国往东北地区投放“大韩民国乡保民族团”、“白头虎部队”等特务组织,支持当地朝鲜族人口的反共活动[34][35]。
战役经过
[编辑]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官方的专题著作,“全国大剿匪”大致分为四个阶段[21]。
东北、冀察热辽地区“战略大后方”“剿匪”(1945年9月-1949年1月)
[编辑]第二次国共内战初期,中国共产党在攻占东北地区后,即开展“剿匪”行动。1945年9月-1949年1月,为建立巩固中共新建立的东北根据地和战略大后方,中国共产党军队(1947年10月正式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东北和河北、察哈尔、热河等地区首先开展军事行动,对其控制区内反对中共政策(包括土地政策等)的国民党正规军残余武装、土匪武装、会道门武装和地主武装进行清剿,同时反对中共的各种武装也对中共基层政权发动游击性的攻击[1]。
日本投降、滿洲國滅亡後,东北地区成为国共双方争夺的重点区域之一。滿洲地區在资源、交通和区位上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国民政府方面认为,东北的工業遺產、矿产、铁路和物资条件对全国政治军事格局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将其列为优先控制区域。由于当时国民党主力部队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等地,短期内难以大规模进入东北,国民政府在推进正规军北上部署的同时,也吸收和整合了当地部分原日滿残余武装、地方武装及其他地方性军事力量,以扩展其在东北的影响。根据中共方面后来的调查统计,国民政府在东北收编、组织的地方武装体系数量涉及多个系统与番号,总人数达20余万,分布于北满、南满、西满和东满等地。一些原地方武装首领、前滿洲國政权人员或地方军事人物被授予国民党系统内的军政职务。
在部分地区,地方武装一方面配合国民党军与中共武装对抗,另一方面也在中共地方政权建立过程中与中共方面发生冲突。一些武装曾以“先八路、后中央”或“明八路、暗中央”等方式取得中共地方信任,随后转而倒戈。河北、熱河和察北地区在华北与东北之间具有交通和军事连接作用,也因此成为争夺重点。国民政府同样在当地吸纳部分地方武装首领将其纳入所属军事系统。根据当时统计,仅热河一地即存在140余股地方武装,总人数约1.5万人。察北地区则因毗邻蒙古人民共和国、邻近张家口,也被视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国民政府除调派正规军推进外,也收编当地若干骑兵和地方武装,人数约6000余人。
中共中央于1945年8月即命令冀热辽军区部队向东北推进,并提出“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随后,中共自晋察冀、晋冀鲁豫、山东、晋绥、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新四军及抗大等系统抽调约13万余名干部和部队进入东北。9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东北局,由彭真任书记。东北局首次工作会议提出,进入东北的部队除进行军事部署外,还需开展收缴日满武装、清剿地方武装、建立地方政权、恢复生产及扩军等工作。
10月,中共中央又成立冀热辽分局及新的冀热辽军区,并部署在热河等地开展清剿和政权建设工作。10月31日,中共中央进一步指示,将进入东北的中共武装统一整编为东北人民自治军,以加强指挥体系。依东北局和东北人民自治军总部部署,各部队开始在东北及冀察热地区实施军事推进和地方控制,采取边进军、边作战、边建立基层组织的方式。根据中共战报,1945年9月至11月中旬,其部队控制了70余座县城,并消灭地方武装1.5万余人。
随着局势发展,中共中央进一步提出,应在东满、北满、西满及热河、冀东等地区建立较为稳固的根据地。1945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电报,强调要在较短时期内打下控制基础,具体措施包括划分军区和军分区、区分野战军和地方军,并将部分正规军分散配置到各地,以开展群众动员、清剿地方武装、建立政权、组织游击队、民兵和自卫力量等工作。此后,东北人民自治军改称东北民主联军,东北地区的军事与地方建构逐步制度化。
根据当时中共方面战报,1945年9月至1946年5月间,东北民主联军及冀察热辽地区部队进行了200余次针对地方武装的作战,称共歼灭相关武装10万余人,控制和收复城镇100余座,并在各省建立近30个专区和盟级民主政权机关、200个县旗级人民政府。仅北满地区,1945年底前后即有100余名中共干部在冲突中死亡。中共方面由此将“剿匪”视为其在当地巩固统治和建立根据地的重要步骤。
在东满地区,中共部队与地方武装在吉林、通化、敦化、海龙、汪清等地进行多次作战,称歼灭地方武装3.5万余人。1946年春,辽东军区李红光支队等又在通化地区平息由满洲国军队残余、地方武装及相关人员发动的武装暴动,并在敦化、安图、汪清等地展开进一步清剿。4月18日,中共方面称收复长春,并歼灭地方武装1.8万余人,其中包括部分日军残余人员。
南满地区的军事行动主要集中于岫岩、盖平、千山、辑安、临江等地。中共记载称,该地区共歼灭地方武装9800余人。1946年初,安东地区曾出现由满洲国残余与国民党特务策划的暴动计划,中共方面在获悉后组织部队实施清剿,并辅以政治瓦解手段,先后发布多次劝降通告,最终称粉碎相关暴动并清除相关武装4000余人。西满地区,则由原新四军第3师等部在阜新、彰武、通辽等地开展作战,配合地方武装打击当地武装团体。1946年3月,相关部队参与四平战役,同时对地方武装实施清剿。中共方面称这一阶段在西满共歼灭地方武装8600余人。北满地区则是这一阶段清剿规模较大的区域。松江、合江、牡丹江、嫩江、龙江等军区在数月内进行了多次军事行动,中共方面称共歼灭地方武装4.3万余人,并控制哈尔滨、齐齐哈尔等重要城市。相关记载认为,这些行动为北满控制体系和后方建设提供了基础。
在热河和察北地区,中共所属热河军区、冀察军区、绥蒙军区等部队也针对当地地方武装展开行动。1945年11月至1946年5月,中共记载称其在北票、丰宁、围场、经棚、林西、商都、化德、康保、多伦等地进行了多次围剿,消灭相关武装数千人,使热、察地区局势基本得到控制。这一阶段的军事行动被中共方面视为建立和巩固东北根据地、保障后续与国民党军正面作战的重要准备。
尽管1945年底至1946年春,对各地反共游击队的清剿取得一定进展,但随着国民党军进一步进入东北,中共控制区的局势再度紧张。1946年春,国民党军在东北的部队增加至7个军,并于4月开始进攻四平。5月中旬,中共部队主动撤离四平、长春、吉林等地,国民党军随后北进,占领19座城镇。中共方面认为,在这一背景下,原本潜伏的地方武装重新活跃,并联合部分曾在地方斗争中受中共进逼的地主、特务和前满洲国人员对中共基层政权展开攻击。仅据中共记载,1946年4月至6月间,抚顺、清原、东宁、绥芬河、绥阳、道河等地即发生多起针对区乡政权的袭击事件,部分区政府被毁,地方干部和军队被杀。整个东北地区,包括李兆麟、王肃、刘光烈等在内的154名中共干部在这一阶段遭遇袭击身亡。基于这一局势,中共中央东北局于1946年6月先后发出指示,提出将清剿地方武装与土地改革、发动农民群众结合起来。按照东北局文件的表述,前一阶段未能“彻底肃清土匪”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群众尚未充分动员。因此,中共决定抽调部分主力部队配合地方武装,深入农村发动农民参与土地改革、没收地主土地和地方治安整顿,并通过建立民兵、自卫队等形式,形成更广泛的社会动员。6月12日,东北局和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部联合发布《关于剿匪工作的决定》,强调要通过落实土改政策,进一步参与地方武装清剿和基层组织建设。其后,中共系统在东北各地推动党政军机关精简,下派大批干部进入乡村,组织减租减息、土地分配、“除奸反特”、建立基层武装等工作。根据中共统计,自1946年6月至1947年4月,东北地区又歼灭地方武装4.6万余人。
1946年下半年至1947年,北满仍是清剿重点。松江军区在珠河、苇河、大青山、凤山等地与地方武装配合,多次实施搜山和追剿行动,并在哈尔滨破获由姜鹏飞、李明信等组织的暴动计划。合江军区在8个月内进行了171次作战,称歼灭地方武装1万余人,并在依兰、刁翎、桦南等地击溃或俘获谢文东、李华堂、孙荣久等主要地方反共武装首领。中共方面认为,这些行动之后,合江地区的大股地方武装基本被消除。嫩江、龙江、牡丹江等军区也在这一阶段进行多轮重点清剿,并加强跨区联合行动,以防地方武装沿边界和林区流动。牡丹江军区方面记载,1947年2月杨子荣等人在海林夹皮沟实施侦察行动,诱捕张乐山等人。该事后来被纳入中共革命叙事之中,成为较为知名的案例。
与此同时,西满、东满和南满各地的中共武装在抵御国民党军正面进攻的同时,也持续对地方武装进行清剿。1947年上半年,仅辽南第2军分区就进行了54次相关作战。为配合军事行动,各地还开展了较大规模的“除奸反特”工作,宣称半年内共破获33个特务组织,逮捕特务人员3000余人。热河地区在1946年8月承德易手后,地方武装活动再度增加。中共中央冀热辽分局随后调整部署,将清剿、土地改革和巩固根据地结合推进,下派1000余名党政军干部到乡村工作,并成立剿匪委员会和剿匪司令部,统一指挥地方部队和骑兵部队分区行动。至1947年3月,中共方面称在热河地区歼灭地方武装5300余人。
从中共的政策逻辑看,1946年以后,东北和冀察热辽地区的清剿工作已不再单纯依靠军事力量,而是越来越多地与土地改革、基层政权建设及群众武装组织相结合。根据中共统计,到1947年上半年,东北中共“解放区”农民分得土地7500余万亩,冀察热辽解放区农民分得土地400余万亩。在此基础上,大量青壮年被征入中共军队,地方部队和民兵体系也迅速扩展,仅合江、松江两省即有10.2万余名青壮年补入主力部队;“东北解放区”共建立独立团46个,并逐步形成县有大队、区有中队的地方武装体系。在牡丹江、吉林、热河等地,参加民兵者达21.4万人,收缴枪支3万余支。
1947年春,中共东北局总结认为大股地方武装已基本被消灭,但潜伏、流散武装和零星袭扰仍然存在,因此需要继续依靠专门力量与民兵协同开展搜捕。此后,随着中共在东北战场逐步取得优势,清剿工作转向巩固后方、确保新收复区秩序。在较早控制的地区,如松江、合江、牡丹江、嫩江、龙江等地,中共逐步把地方部队、公安机关、民兵及基层群众结合起来,形成更常态化的治安与搜捕体系,用以应对零散武装和残余人员。新“解放区”和边缘区则成为这一阶段的重点,中共中央东北局要求军区和军分区负责人深入乡村指挥清剿,并坚持军事行动与基层组织建设并行推进。辽东、辽南、内蒙古等地区也在1947年至1948年间持续开展清剿和“反特”行动。中共记载称,仅辽东系统在3个月内即歼灭地方武装4300余人;至1948年5月,凤城、岫岩、庄河等县又歼灭50余股武装共1800余人。同期,各地还破获大量“特务组织”,逮捕潜伏人员数千人。冀察热辽地区在1947年至1948年间亦继续由地方武装和中共军区系统协同行动,中共方面称至1948年4月共歼灭地方武装4000余人。1948年冬,在辽沈战役结束后,中共中央东北局和东北军区又提出,要进一步清除东北地区所有残余的反对武装、流散武装和散兵游勇,以巩固东北这一战略基地。根据中共统计,当年年底前又歼灭100余股武装、5000余人。
配合解放军进军,在各“新解放地区”展开“剿匪”(1949年2月-1949年12月)
[编辑]1949年1月,解放军先后发起的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结束,为中共此后取得全国胜利奠定了基础。1949年2月,解放军发起全国大进军,随着第二次国共内战进入尾声,由国民党主政的中华民国政府军事败局已定。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提出[36],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南方后,解放军“首要任务之一就是消灭中国国民党的反动武装力量,在乡村中则是首先有步骤地展开清剿土匪的斗争。”
在此期间,中华民国当局一面部署撤逃台湾,一面进行大陆失守后的“应变”部署,包括留置潜藏的特务,下令其控制的省、区自行建立“反共自治救国军”,开展反共游击战。各地的国民党当局党、政、军、特机构也广泛收编地主民团、帮会武装。以及被打散的国民党军部队,组成各种番号的“反共救国军”、“忠义救国军”等,据当时的粗略统计,总数达100多万人。这些武装,在中共新占领或即将易手的地区,发动武装暴动,开辟“第二战场”,牵制正面战场的解放军攻势以及后方政权的巩固。
4月,解放军在渡江战役中,攻占中华民国首都南京,随后攻占全国经济中心上海,标志中国共产党基本取得第二次国共内战的胜利。此后,解放军迅速向南方、西北方推进,逐步占领中国大陆全境。随着共产党控制区的不断扩大,针对反共武装的清剿作战在各地新控制的地区陆续展开。
10月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1月,解放军取得西南战役胜利,消灭了中华民国国军在中国大陆的最后一支重兵集团,控制西南地区,至1950年初,基本攻占中国大陆全境。但中华民国政府残存的军事力量仍极为庞大,除中华民国国军残部、地方武装外,各类杂牌军、土匪活跃[37]。
平息各地武装反抗,巩固新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1月-1951年6月)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的1950年1月至10月,发生试图推翻新政权的武装暴动816起。效忠中华民国政府的武力在西南地区攻打、攻陷县城计百余座,近四万名中共党员及新政府干部、支持者被杀[36]。中南军区广西“剿匪工作考察组”的报告指出,1950年整个广西“匪情”严重,以宜山地区为例,反共武装控制区占55%,活跃区约占13%,中共控制区仅占31.9%[38]。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地区的边沿地带、偏远山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剿匪”的重点地区[36]。
1950年3月1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剿灭土匪,建立革命新秩序》的指示:“必须明确,剿灭土匪,是当前全国革命斗争不可超越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建立和恢复各级人民政权,以及开展其他一切的必要前提,是彻底消灭国民党在大陆的残余武装,迅速恢复革命新秩序的保证”[39][3]。
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抽调了39个军140多个师的150万人开展军事行动,1950年至1953年间歼灭匪特武装240余万人[39]。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名义参加朝鲜战争,部分完成作战任务的解放军被派往朝鲜战场[38]。朝鲜战争爆发的同时,中華民國政府受美国政府支持,增加派遣、空降特务人员。“匪特”气焰受到鼓舞[4]: 50 ,地方出现第三次世界大戰爆发、日本重新占领东北、美军“飞机炸平上海、南京、武汉”等各种流言[9]: 9 。以华东地区为例,华东军区在1949年秋即颁布“剿匪作战命令”,拟定《惩治土匪条例》。1950年1月,全区歼灭各种反共武装5.4万人。到10月,全区的各种反共武装又发展到900余股,其中海上武装64股,陆上武装848股。华东军区集中7个主力师、4个地方师及大批地方武装和民兵,以福建、浙江为重点展开军事行动[4]: 50 。1951年上半年,中国各地已“剿匪”逾百万。
结合土地改革等社会运动,清除各地残余“土匪”,稳固新政权(1951年7月-1953年12月)
[编辑]随着中共推行的土地改革、工商业改造等社会运动,新政权得以逐渐排除此前反共武装产生的社会基础。针对反共武装的清剿军事行动持续至1953年,消灭、投降者260余万人[36](或计240万人[39]),缴获1860余门炮、140.18万余枝枪[4]: 50 。1953年12月7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和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副总司令彭德怀在中共全国军事系统的高级干部会议上指解放军“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其中“尤其重大的”是“消灭了大陆上的国民党残余部队,肃清了土匪,奠定了全国统一和社会安定的局面”。根据中共中央中南局、中南军区关于内防治安工作移交地方政府治安机关管理的决定,至1953年底,湖北、江西、湖南3省的解放军驻军向地方政府的公安移交工作完毕。河南、广西、广东亦开始移交,并于1954年春季移交完毕。至此中国大陆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余军事力量被当局认为基本消灭殆尽[1]。
各地情況
[编辑]此處分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立的各一级军区劃分。
东北地區
[编辑]中南地區
[编辑]華北地區
[编辑]华东地區
[编辑]西北地區
[编辑]西南地區
[编辑]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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